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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:本站律师甄灵宇著《劳动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控制》(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出版, 见http://www.amazon.cn/mn/detailApp?asin=B0049B3BJ8&tag=82697180 或http://www.lawpress.com.cn/bookPic.jsp?bookId=55578 )
前 言
《劳动合同法》刚实施时,我的很多HR朋友们或多或少都感受到了一些压力。
其中一位有段时间天天跑仲裁,“不是正在开庭,就是正在准备”,在一系列规模、人数不等的劳动纠纷中坐上了被告席。他们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签定合同,又碰上停产,解聘了很多员工,结果不慎搞得烽火连天。作为诉讼代理人,他的战绩很不理想,清一色败诉。很苦很郁闷。
还有一位,隔三差五接到老板“叫他走人”的指令,又深知随便“叫他走人”的法律后果,夹缝之下,歪招迭出:指使亲信寻隙挑衅跟“解雇目标”打架,然后一真一假双双开除;签定合同后文本全部收回,发生纠纷时将内页换掉……员工管理变成阶级斗争,劳资关系很不和谐。很烦很疲惫!
烦恼不是一两家—— 作为HR,大家都抱怨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保护过于倾斜。
现在,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将近3年,在一系列的错误、烦恼、疑惑之后,可以对劳动合同法及我们的用工操作做一个彻底的认识、反思、修正了。
劳动合同法确实创建了很多惩罚规则,如双倍工资(用工不及时签劳动合同、满足条件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、试用期违法)、双倍经济补偿(违法解除、终止)、员工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等,让一些HR觉得现在劳动用工象踩着气球跳舞,一不小心就出事,动则得咎。
其实HR的种种烦恼,根源在于自己没有及时调整适应。现在反观劳动合同法,她只是一个规则,规则是一种约束,也是一种途径;规则可以遵守,也可以利用。如果能对劳动合同法做出妥当的因应,用工管理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得心应手的、愉悦、和谐的过程。
本书就是在笔者多年来劳动纠纷处理、用工风险诊断、咨询、培训的基础上,为了帮助HR彻底适应劳动合同法、找到愉悦和谐的用工管理而作。
为了能更有效地帮助HR人员,本书力图做到以下几点:
一、只写HR最关切的问题。在对HR的培训和交流过程中,我知道了哪些问题是HR最关切、最头疼、最易误解的问题,本书不想面面俱到,只想攻其要点。
二、务求解决实际问题。本书无意普法,不想告诉大家法律的规定“是什么”,只想告诉大家“怎么做”。把法律的规定,结合诉讼经验、管理需要、操作可行性的考量,转化为用工管理实务中的方法、技巧和流程。
三、观点务求有依有据。文中结论性内容都用括号和异体字将相应法律依据标出;没有法律依据的将有代表性的案例附后,所有案例都是真实的判例,并都标明案例出处。
四、不回避疑难问题。很多法无明文规定、实务中困扰HR的悬疑问题,都经过考察立法报告、真实判例、各地地方法规或各地高院司法意见而得出倾向性意见,供读者参考。
五、注重信息的更新。本书撰写中收集了各地最新司法意见或判例,力求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最新的司法动态搜集呈现。
六、力求实用。为方便阅读、记忆,本书中大多数问题都在结尾总结为“一句话提示”;合同、通知等文书样本都可以在作者网站www.vw8wv.com上下载电子文本,文中标有下载地址。
鉴于作者水平有限,加上时间仓促,疏漏之处在所难免,欢迎读者批评指正,并经常交流。
甄灵宇 王建波
2010.8
| uhintxsv
[wwqpmmujog 2011-8-16]
处理中 |
| 签保密协议并支付保密费,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有效?
[Mr Tang 2010-9-4]
已答复 |
| 六年前离职上学,现在需要原单位在一份材料上盖章,不给盖。原单位是否应该给盖?
[iesdulidong 2010-7-15]
已答复 |
| 劳动争议咨询
[王先生 2010-1-20]
已答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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