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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只签试用期合同的,有什么后果?
2010.8.22
    作者:

摘自:本站律师甄灵宇著《劳动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控制》(法律出版社2010年出版)


单位只签试用期合同的,有什么后果?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。所以,单独约定试用期的合同不仅无效,还可能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风险,并且白白“浪费”了一次固定期限合同。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续订时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因此只签试用期合同绝对是愚蠢的做法。

文章关键字:
单位 试用期合同 后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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